恒折教育 高职大专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22-11-17 15:28:28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颁发证书

第一条 学校全称: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2357(国标)。

第三条 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万青路大学城。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证书: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由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及有关工作,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第十二条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

第十三条 在同一投档批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即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志愿专业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分类, 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注: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并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以此类推。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QQ:3385433179举报邮箱: help@hengzhe.com
Copyright @ 2016 - 2024 恒折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21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