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第十二条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
第十三条 在同一投档批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即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志愿专业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分类, 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注: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并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 在同一投档批次,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市、区)要求的分数线。我校在艺术类招生录取时,按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第十七条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空中乘务(500405 )专业报考录取特别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腿和“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性疤痕;
2.视力:女生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表0.5;男生裸眼视力及矫正视力达到C字表0.7以上即可(凡视力不达标的考生须提前配好矫正眼镜参加民航专业体检);无斜视、无色盲、色弱;体检要求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
3.年龄不超过二十一周岁,即2001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高要求: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
第十九条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500406)专业报考录取特别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好、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2.视力:无斜视、无色盲、色弱;
3.年龄不超过二十一周岁,即2001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高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