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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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类 | 专科 |
2 | 应用日语 | 语言类 | 专科 |
3 | 商务英语 | 语言类 | 专科 |
4 | 连锁经营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专科 |
5 | 商务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专科 |
6 | 旅游管理 | 旅游类 | 专科 |
7 | 酒店管理 | 旅游类 | 专科 |
8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贸易类 | 专科 |
9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术设计类 | 专科 |
10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体育类 | 专科 |
11 | 财税大数据应用(税务会计) | 财政税务类 | 专科 |
12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金融类 | 专科 |
13 | 财富管理(公司金融与投资管理) | 金融类 | 专科 |
14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财务会计类 | 专科 |
15 | 大数据与会计 | 财务会计类 | 专科 |
16 | 大数据与会计(中澳班) | 财务会计类 | 专科 |
17 | 大数据与审计(注册会计师) | 财务会计类 | 专科 |
18 | 国际金融 | 金融类 | 专科 |
19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经济贸易类 | 专科 |
20 | 现代物流管理 | 物流类 | 专科 |
21 | 智能控制技术 | 自动化类 | 专科 |
22 | 数字媒体技术 | 计算机类 | 专科 |
23 | 数字媒体技术(VR虚拟现实技术方向) | 计算机类 | 专科 |
24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计算机类 | 专科 |
25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旅游类 | 专科 |
26 | 旅游英语 | 语言类 | 专科 |
27 | 艺术设计(品牌设计与管理/广告设计与传播) | 艺术设计类 | 专科 |
28 | 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 | 艺术设计类 | 专科 |
29 | 文化创意与策划(国际会展策划与设计方向) | 文化服务类 | 专科 |
30 | 财务管理(乌拉尔学院) | 财务会计类 | 专科 |
31 | 软件技术(乌拉尔学院) | 计算机类 | 专科 |
32 | 机电一体化技术(乌拉尔学院) | 自动化类 | 专科 |
33 | 旅游管理(乌拉尔学院) | 旅游类 | 专科 |
34 | 市场营销 | 工商管理类 | 专科 |
35 | 财务管理 | 财务会计类 | 专科 |
36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餐饮类 | 专科 |
37 | 会计信息管理 | 财务会计类 | 专科 |
3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自动化类 | 专科 |
3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自动化类 | 专科 |
40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类 | 专科 |
41 | 应用韩语 | 语言类 | 专科 |
42 | 软件技术 | 计算机类 | 专科 |
43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汽车制造类 | 专科 |
44 | 应用俄语 | 语言类 | 专科 |
45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道路运输类 | 专科 |
2022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与就业创业处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和生源省份的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我校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语文和数学总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我校对海南省、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广东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重庆市、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安排专业录取,各招生专业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等,以上述12省(市)教育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 其余各省普通类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办法确定。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条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在高中阶段品行优秀;在文艺、体育方面有特长;在高中阶段担任学生干部,有较强组织能力。
第二十条 专业调剂: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调剂专业时原则上注重考生原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的相近性和兼顾专业相关单科成绩。原填报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但在录取前向我校提交书面申请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作专业调剂处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投档时考生的文化课程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按各招生生源省份要求执行。没有要求的省份录取时对投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及男女生比例要求:
我校各专业原则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我校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三条 对各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各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退档原则:没有填报我校志愿者;体检不合格者;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专业要求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本人书面申请放弃录取者。以上情况可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可登陆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县招办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