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政策为准。
2.录取规则:依据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志愿规则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3.政策性加分: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依据我院在各高考改革省、市、自治区选科公示政策进行。
5.其它规则:往届生不受限制。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语种要求:不限考生报考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2. 体检要求:体检信息表明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动物医学类、食品检验类、药品生物技术类专业;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病毒携带者不宜报考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安全、药品生物技术等专业。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为依据。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原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学院溯源于1958年建校的北京市农业学校,有着60年的办学历史,现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中国都市农业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农村与农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农业部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科技部和北京市科委星创天地首批授牌建设单位、中央组织部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基地、北京市教委认定的北京市中小学生学农教育基地,是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北京都市农业职教集团和北京高校“引智帮扶”联盟理事长单位、学院荣获“北京新型农民培养先进单位”、“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的教学改革成果《都市型现代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改革与实践》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在《2018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中学院入围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和服务贡献5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