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海类专业录取规则:填报航海类专业的考生单独排序,普高考生依据其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考生依据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航海职业适应”,“人文素养”、“思想品德”、“判断推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民航运输服务”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民航运输服务”的考生,达到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的,依据其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录取,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其它专业录取规则:
(1)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划定合格线,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调剂者录取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职业适应”,“人文素养”、“思想品德”、“数字运算”、“判断推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中职毕业考生,根据其报考的专业大类,分别划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调剂者录取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5.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4月15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acvtc.edu.cn/zs/)。
6.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民航运输服务等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要求(详见招生专业计划表),以高考体检表为准,请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专业填报,入校后若发现本人身体条件不符合该专业要求,将转入到其他专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2年5月5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2年5月11日―12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6344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