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校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根据专业志愿优先考虑一志愿,一志愿不满的专业再录取二志愿,以此类推。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5、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6、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专科专业 每生每学年5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普通高职专业 每生每学年75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酒店管理专业) 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沪价费?2017?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办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