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规则
1.考核办法为“文化考试+特长测试”,将按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男子健美操及舞蹈、女子健美操及舞蹈等项目分别以文化考试成绩划线,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到所填报专业志愿。
2.参加“文化考试+综合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额满为止。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以文化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的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录满额的专业,学校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参加“文化考试+技能考试(或省美术统考)”的考生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50%+技能考试(或省美术统考)成绩。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额满为止。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以技能考试(或省美术统考)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技能考试(或省美术统考)成绩分数相同,则按文化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顺序的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学校将在服从专业调剂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具备免试录取条件并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按申请免试专业办理录取手续。
5.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日,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空出计划缺额不做替补录取。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校高职单招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对录取专业不满意并符合《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条件者可在第一学期末申请转专业,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mypt.edu.cn/)。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奖助学政策
1.奖学政策: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监督机制
1.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2.学校按照“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