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3)专业确定: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即按投档成绩(艺术类考生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志愿间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分数相同的情况原则上安排在同一个专业。
注意:煤矿开采技术、人物形象设计、会计(中澳合作办学)3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地质类专业按大类录取,第一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意愿,在水文与工程地质和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两个专业中选择一个。
(4)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
(5)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艺术类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六章纪检监督
第15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23-61065930
第16条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七章其他
第17条奖助贷、勤免补资助政策
(1)国家奖助学金:每年25%左右的在校学生可享国家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生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生年。
(2)学校奖学金:设立校长荣誉奖学金10000-20000元/年;此外,还设立有学习综合奖学金、学习优胜奖、学习进步奖。
(3)专项奖学金:按6000元/生年设立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单项奖助学金;设立境外交换生专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学生参加境外交换学习。
(4)社会企业奖学金:我校校友、成都豪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严志伟先生在我校设立30万元/年的“志伟励志奖学金”,奖励50名学生,每人可获6000元/年;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立的“重庆市安全工程奖(助)学金”。我校安全技术与管理、职业卫生技术与管理两个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获重庆市安全工程奖(助)学金;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每年共13000元的“中海达奖学金”。
(5)勤工助学金: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全年发放勤工助学金超过60万元。
(6)特殊困难补助: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殊困难补助,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7)助学贷款: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入学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18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科毕业证书。
会计(中澳合作办学)专业达到毕业条件者,还可获得在澳大利亚学历框架范围内受到认可的“会计高级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