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应用技术与肇庆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2.汽车车身维修技术与肇庆学院车辆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3.文秘与肇庆学院秘书学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4.国际经济与贸易与肇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5.会计专业分别与肇庆学院会计学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6.环境艺术设计与韩山师范学院环境设计专业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7.商务英语与韩山师范学院商务英语专业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8.机械设计与制造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9.建筑工程技术分别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土木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报考本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在广东省,报考本校专科层次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校美术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本校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四条体育类及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本校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体育类及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对投出的考生档案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