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本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等。
第十三条 填报时间:2022年3月15日9:00时开始,2022年3月18日15:00时截止。
第十四条 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 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第四章 网络面试
第十六条 2022年3月27日上午8:00―12:00,组织网络面试。面试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统一指导与监督下开展,由学院组织面试考官,按照要求对考生进行网络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每人限时5分钟,成绩满分为300分。
第五章 考生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时间:2022年全省高职单独招生分两个阶段录取。
第一阶段:2022年3月27日至4月1日,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网络面试(面谈)。4月1日前,学院在官网正式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2022年4月6日至4月12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学院官网江北校区(http://www.nkzy.org.cn)、宾西校区(http://www.nkkjxy.org.cn)查询剩余计划,参加第二阶段网络面试。4月12日前,学院在官网正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2022年报考学院单独招生的学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1、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额满为止;如果考生所报第一专业没有被录取,则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调整到有剩余计划的专业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六个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时,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将其调剂录取到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若不同意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对于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中的专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人际交往能力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3、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考生本人自愿填报学院专业志愿并服从专业调剂,如被录取后,不能以个人放弃志愿或其他理由要求退档;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十九条 考生待遇: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条 纪检监察: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办备案。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由于受疫情影响,为减轻考生经济负担,根据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免收考生单独招生考试测试费考(测)试费。
第二十二条 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院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