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且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原始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 文化素质原始成绩― 语文科学考原始成绩 ―数学科学考原始成绩 ― 英语科学考原始成绩― 附加分。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原始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则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相同,则比较语文科学考成绩;依次类推。
按以上规则排序后如出现排名相同,则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5.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
1. 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 联合测试成绩(不含附加分) ― 附加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联合测试成绩(不含附加分)高低顺序,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5.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6.“2+3”对口直升报考考生须是经教育厅备案的考生(以所在中职学校、我校和教育厅三方盖章的《2019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为准),经中职学校报备、填报直升批次志愿及直升专业,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未填报直升批次志愿及直升专业的考生,视为放弃直升资格;放弃直升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我校普通批次,按普通批次录取原则录取。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适应现代商务事业发展需要的国际化应用人才为宗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培养广西商务行业经理人才的摇篮。学院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前身是创建于1965年的广西对外经济贸易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更名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在50年的办学历程中,我院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职院校,广西高校教学改革与管理先进单位,广西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外经贸创业型人才培养基地;此外,连续8年获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连续15年获“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11年获“中国-东盟博览会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获“十载支持,十届辉煌”中国-东盟博览会10周年志愿者突出贡献奖,连续19年获“广西商务厅直属单位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多年获“广西高校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一、学院的沿革
学院创建于1965年,其前身为广西外贸半工半读学校。1978年命名为广西对外贸易学校,校址定在南宁市明秀西路30号。1984年更名为广西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并于1994年搬迁至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2002年,学院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并更名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的发展定位
(一)办学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