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专业安排: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成绩高的考生。
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进档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歌舞表演专业认可所有本科院校音乐类、舞蹈类(对应艺术类专业名称参见《山东省2020年艺术类别对应专业目录》)相同或相近高校专业合格成绩,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师范类专业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三)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四)定向培养士官生需按规定进行政治考核、体检和面试。
(五)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体检,对审查、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专科(高职)每生每年学费文科类专业4800元、理工科类专业5000元、艺术类专业7000元、校企合作、中外合作专业收费按照省物价局批复文件执行。其它费用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如收费标准有调整,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退费规定: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奖助学政策:
学校通过“奖、勤、助、减、贷”等多种形式开辟“绿色通道”,履行“绝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的庄严承诺。
(一)奖助学金项目: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6000元/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4000元,占学生总数的14%左右)、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二等奖学金800元/人、三等奖学金500元/人),总奖助面达到30%以上。
(二)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和贫困生救助基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协助其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招生计划以实际各省报考指南公布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