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厦门大学将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次厦门大学普通类(不含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医护类等)的出档线下40分以内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在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本科批次厦门大学普通类(不含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医护类等)的出档线下40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充实到西藏的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5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厦门大学当年有安排招生计划省份参加全国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新疆考生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委会确定的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成绩要求为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本科批次厦门大学普通类(不含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医护类等)的出档线下80分;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成绩要求为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本一批次厦门大学普通类(不含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医护类等)的出档线下80分。录取的预科学生需在厦门大学翔安校区进行一年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合格并结业者,厦门大学将根据学生在预科阶段考核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预转本志愿填报情况及厦门大学拟定的预转本招生专业计划确定其本科学习专业,并转入厦门大学进行本科阶段学习;不合格者将退回生源地区。
第二十九条 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是由厦门大学与英国创意艺术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投放该学院招生专业计划的省份仅招收有填报对应专业志愿的考生。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由厦门大学与英国创意艺术大学依据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要求共同制定。相关事项详见《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第三十条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按照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按照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录取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录取在创意与创新学院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学院学习;录取在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直接录取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基础医学、中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含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等专业(类)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医学类专业学习。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费标准
1.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招生类外)、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社会与人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除软件工程系各专业外)、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除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外)、能源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所属各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元;
2.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入学后在专业分流前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后到机电工程系、仪器与电气系和自动化系各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到动力工程系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行器系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6760元;
3.电影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分流前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后每人每学年9360元;
4.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360元;
5.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数字媒体技术专业(由电影学院联合培养)、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5460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人每学分400元,每学年约为40学分;
6.外文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招生类,其中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等主修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元;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辅修专业按学分收费,每人每学分120元,总学分约为45学分;
7.创意与创新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万元。
第三十二条 住宿费标准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800-1200元,2-6人/间。厦门大学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三十三条 绿色通道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厦门大学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绿色通道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将随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同寄送。
第三十四条 国家奖、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