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确定拟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拟建设高校编制论证建设方案,经所属省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三部委。三部委研究后,根据咨询意见通知有关高校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并对修改完善情况进行核对把关。
4、三部委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研究确定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报国务院批准。
其中,专家委员会根据国家需求、布局、区域发展以及政策连续性等因素,建议部分高校自主确定了一批建设学科,考虑到这批学科的特殊性,在名单中特予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