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吉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吉林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理科最低录取分为479分,最低录取位次为26269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516分,最低录取位次为5597名。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技术学、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商学院:会计学、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
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
美术与设计学院: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
体育学院:体育教育
如果你是新高考省份考生,想要报考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那么一定要注意该校各专业选科要求,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3+1+2高考模式各专业选科要求对照表,供大家参考。(专业设置及选科要求可能会调整变化,正式填报时要以学校当年公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层次 | 招生专业(类) | 首选科目要求 | 再选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产品设计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英语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电子信息工程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翻译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公共事业管理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广播电视学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汉语国际教育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汉语言文学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环境设计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会计学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教育技术学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科学教育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旅游管理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美术学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市场营销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视觉传达设计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书法学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思想政治教育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思想政治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体育教育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通信工程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网络与新媒体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舞蹈表演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舞蹈学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小学教育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心理学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学前教育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音乐学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12034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本科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专业的机会和更好的个性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保证正常教学管理秩序,学校、院部根据现有的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对转专业人数进行适当控制。由各学院确定各专业每次拟转入、转出学生控制数,控制数应在该专业该年级在校学生总数的15%以内。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教务处和各学院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