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是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卫生健康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发轫于中国医学科学院分院,前身为1987年建立的四川省卫生学校。2014年升格为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学院始终坚持,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以“五爱五尽”家校情怀为引领,以“五大强校”战略为主线,坚持走改革创新之路,在治理体系、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均取得显著成绩,办学实力在省内外不断提升,顺利实现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
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坚决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章程为核心,强化人文关怀,创新提出“五爱五尽”家校情怀(即五爱:爱岗、爱生、爱学、爱家、爱校,五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尽美)和“五大强校”(即改革创新,强校之路;人文精神,强校之魂;教育质量,强校之本;教师队伍,强校之基;科学研究,强校之标)战略,实现院校“六个共享”管理机制,全面提高治理能力与水平。
学术影响不断提升。学院开设有护理、药学、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医学美容技术、中医养生保健、预防医学、智能医疗装备技术等11个专业。现为中华护理学会护理教育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老年医学学会院校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健康管理协会护理分会副会长单位,全国中药临床药学分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助产人才培养和基层妇幼保健协作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第四届全国中医药高职专科院校护理类专业教材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高等卫生职业教育护理类专业规划教材第四届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四川省护理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十大创新教育基地,教育部首批老年照护、母婴护理、失智老年人照护等5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四川省卫生健康委老年照护牵头单位等。
2022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为国家公平、公正选拨人才。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在录取时将遵循平行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在专业录取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结合专业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调配,建议考生在填报时候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调配。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校后,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5.由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我院医学类专业对色弱、色盲等不符合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6.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斜视大于25度、嗅觉迟钝、口吃者、肢体残疾、脑瘫等以上疾病不宜报考医学类专业,我院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7.护理专业建议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填报。
8.助产专业仅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9.凡在我院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15天后,未前来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0.我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慎重考虑。
1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2.颁发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证书的院校名称:四川护理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