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学费减免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工作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党建思政部
监督电话:023-8738902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邮编:402763)
招生部门: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
招生电话:023-87389028、023-87389029
学校网址:https://www.cqnvc.com/
招生网址:https://www.cqnvc.com/zsjy.htm
电子邮件:cqhlxyzs@163.com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教育部代码:14576)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额出资举办,位于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毗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
学院占地287.95亩,校舍面积近10万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3.7万余册。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26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150余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4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8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6人。学院聘请大量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和较高实践技能水平的行家能手担任兼职教师。拥有中国生命关怀协会人文护理专委会委员、中国老年医学会院校教育分会委员、重庆市护理学会第二届消化肝病护理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营养护理专委会 委员、重庆市医院协会护理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国家养老照护标准制作专家、重庆市十佳全能校医、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等为代表的优秀师资队伍。学院担任全国教材主编6人次、副主编7人次、编委16人次。立项各级各类科研教研项目24项,其中市教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13项、市委教育工委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4项、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4项、重庆医药职业教育集团教科研项目1项。教师发表论文26篇,拥有实用新型专利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