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qnvc.com
招办电话:023-87389028
监督电话:023-87389019
招办邮箱:cqhlxyzs@163.com
招办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
邮政编码:402763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其他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
2020年6月15日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教育部代码:14576)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额出资举办,位于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毗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
学院占地287.95亩,校舍面积近10万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3.7万余册。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26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150余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4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8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6人。学院聘请大量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和较高实践技能水平的行家能手担任兼职教师。拥有中国生命关怀协会人文护理专委会委员、中国老年医学会院校教育分会委员、重庆市护理学会第二届消化肝病护理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营养护理专委会 委员、重庆市医院协会护理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国家养老照护标准制作专家、重庆市十佳全能校医、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等为代表的优秀师资队伍。学院担任全国教材主编6人次、副主编7人次、编委16人次。立项各级各类科研教研项目24项,其中市教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13项、市委教育工委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4项、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4项、重庆医药职业教育集团教科研项目1项。教师发表论文26篇,拥有实用新型专利8项。
学院于2016年3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同年开始招生。现开设有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社区康复、中医康复技术6个专业,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市招生,目前在校生总数3887人。首届毕业生护考通过率97.8%,成绩喜人。
学院有基础护理实训室、健康评估实训室、ICU模拟病房、护理实训室、助产实训室、人体形态学实训室、人体机能学实验室等校内实训室。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作为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建有老年实训室、康复实训室等实训室。学院高度重视校企合作,积极推动产教融合,通过考察、遴选,签订了54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及养老机构作为学生实习基地,为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学院坚持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抓好党的建设、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注重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更多更好培养健康服务人才,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