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浙江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浙江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科目(不限)最低录取分为495分,最低录取位次为0名;科目(不限)最低录取分为489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65427名。
2022年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院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国标招生代码:12601 省编代码:4712
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hnsfjy.cn/zsb/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693111、82693036、82693116
第三条 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司法厅主管的一所警察体制的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院9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各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我院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专业计划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