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按照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jczy.edu.cn
招生咨询:010-65231250 89532004 65253959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中心一层
邮政编码:101101
第十六条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市属公办普通高校,先后获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2019年,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简称“双高校”) 建设单位和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简称“特高校”)建设单位。
学校有校本部(通州)、东城、朝阳、涿州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446亩;设有立信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旅游与艺术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素养教育部)、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东城校区)、贯通基础教育学院(朝阳校区)、京冀创新教育学院(涿州校区) 11个二级学院和商业研究所、高职研究所2个研究机构。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100余人;教职工63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367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6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等称号教师50余人;拥有北京市学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优秀教学团队14个,北京市十佳辅导员1名、优秀辅导员10名。
在60余年办学历程中,学校累计培养全日制毕业生6.45万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十年超99%,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超96%;完成职业培训65万人次,为首都服务业输送了大批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人人是胜者”的育人理念,推行尊重学生个性、激发学生潜能的“扬长教育”。精心构建财贸特色人才培养体系,坚持17年实施“感恩、爱心、诚信、责任、创新”为主题的“五板块”财贸素养教育,创新以“青春成长护照”为载体的财贸素养教育体系,获评北京市“一校一品”优秀德育品牌,铸就了鲜明的人才培养特色。学校合作企业优先录用获得财贸素养证书的毕业生,此证书成为我校毕业生就业的“金名片”。
学校精准对接北京市高端商务、商业、文化旅游业发展,开设财经、商贸、旅游、文化创意、建筑管理等领域的27个专业,其中智慧财经、现代商旅服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骨干专业(群),金融科技、智慧会计是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和导游是国家级示范专业。学校主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专业升级改造计划,开展专业核心竞争力评价,形成专业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