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广西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在广西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理科最低录取分为346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34642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375分,最低录取位次为54166名。
2022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美术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志愿清”)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体育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志愿清”)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最高不超过30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广东以外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学校是广东省人民政府1985年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正厅级建制。建院之初,学院名广东省科技干部进修学院,主要承担广东省科技管理干部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被科技部称誉为“地方继续教育的一颗明珠”。1989年更名为广东省科技干部学院,1996年成为广东省首批举办普通高职教育的院校之一。2001年与珠海市政府合作共建珠海校区。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成人高校改制为普通高等学院,并继续承担科技干部培训的任务。2008年5月,学校由广东省科技厅整建制划转广东省教育厅管理。
学校于2008年12月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0年被广东省政府授予“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3月以“良好”成绩通过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6年7月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确定为省“互联网+”创新创业示范校。2016年11月被广东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7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10月被教育部公示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2016、2017、2018连续三年入选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2018年入选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2019年入选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育人成效50强。2016年被国际创新创业博览会组委会授予“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