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设有学校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特困补助金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6375471
传 真:020-86375471
电子邮箱:gcpzs@gcp.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cp.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cp.edu.cn
第三十五条 学校纪检室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刘莉
监督电话:020-86374467
传 真:020-86374467
电子邮箱:liuli2019@gcp.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授权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1、2021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在四川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27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03031;
2、2021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在广西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99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7684;
3、2021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在广东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9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46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