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通过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http://flks.uta.edu.cn)进行校考报名、缴费。学校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测试费:120元/生,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校考资格。
2.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参加校考的考生在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自主打印校考准考证。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采取线上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登录网址、用户名、密码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文化素质测试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学校测试成绩考生可在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考生可提出书面申请,成绩复核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查看。
(五)录取成绩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测试成绩等因素,我校划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录取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退役士兵单独招生计划和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其他类型计划为第二批次,第一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第二批次的录取。考生将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类别择优录取。录取时,成绩相同者,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思想道德素质”“基本职业素质”“应用分析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中职毕业生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技术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4月20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查看。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