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其他须知:
1、我校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2、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卡时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颁发的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第十四条 招生公开承诺:
规范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个人参与学校招生,不买卖生源。
第十五条 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学院招生办公室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3-79850929。
第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23-79311888 023-79320888
传 真:023-79250000
邮 编:409000
E-mail:cqjmzj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cqvcet.com
1、2021年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在湖北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0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46811;
2、2021年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在湖北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0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48879;
3、2021年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在重庆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8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98954;
4、2021年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在江西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5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14241;
5、2021年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在四川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5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9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