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重要声明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1691811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号
邮政编码:401331
招生部门: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1691896 61691895 61736670 61736672 61735571
学校网址:http://www.cqrec.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cqrec.edu.cn/zsxx/
电子邮件:2841765592@QQ.COM
第十九条 本招生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01、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财富管理专业在四川2021年高考文科招生计划人数为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