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跨境商务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各专业新生在合川B校区报到,其余学院各专业新生在铜梁校区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之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重要声明: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委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工作处负责具体实施,校党委纪检负责全程监督。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招生工作,有关招生相关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工作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2881909
2.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工作处
招生热线:023-42888768、42897897、42888798(兼传真)
15723231118(夜间值班)、15723238118(短信平台)
咨询QQ:1326976495、1325482229
电子信箱:ccibezs@sohu.com
学校网址:http://www.ccibe.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cibe.edu.cn
学校地址:合川校区(A校区: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B校区:合川区濮湖大道168号)
铜梁校区(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