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对家庭困难的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贫困线下录取考生给予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部门)监督。
举报电话:021-68791220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my.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www.shmy.edu.cn“招生信息”栏目
咨询电话:
021-68796666、021-58966900(传真)
十八、其他须知
1、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报考资格规定条件者,将取消2020年新生录取资格。
2、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3、2020年招生实施细则、招生专业介绍等内容,考生可登陆我校官网《招生信息》栏目中查询。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民远学院)是纳入国家正式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制三年,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
基本情况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小桥、凉亭、草坪、湖水,中目映成趣;富苟现代化气息的教学楼、图书馆、实训中心、专家楼、学生公寓,鳞次柑比, 矗立在川杨河畔。学院现占地120 余亩,建筑面积62356 平方米,生源遍及上海及江浙院等全国多个省市,专兼职教师近百人,正副教授及讲师占71%以上,为培养各类专业技能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教学条件和成长环境。
历史沿革
民远学院筹建于1998年6月。1999年5月经上海市教委批准参加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点教育(三年制大专),同年秋季开始正式招生,设有社区管理、商务英语、计算机信息管理三个专业, 至2002年已发展成具有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等9个与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紧缺人才相关的专业, 2003年3月,经上海市教委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并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同意民办民远学院正式建校为“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成为一所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高职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