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历年分数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本省专业录取分数线

发布时间: 2023-05-08 14:12:49

(2)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生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于3月31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予以免试入学。考核公示通过的免试考生,对应专业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录取办法学校招生网站另行发布(zs.htc.edu.cn)。

5.退役军人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退役军人免于文化素质测试,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考生如填报未设置专项计划招生的专业,无法按照专项计划政策录取;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2年5月3日前,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2年5月11日―12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须知

(一)https://zs.htc.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82320580,举报信箱:jwb@htc.edu.cn;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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