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国家资助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人数比例为我院高职在校学生人数的5%,其中: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学生数的1%;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学生数的2.5%;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学生数的1.5%;一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500元。
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
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高职学生,奖励人数比例按照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的5%比例评选,其中: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学生数的1%;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学生数的2.5%;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学生数的1.5%。一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500元。
在校高职学生应征入伍,在原评定的奖助学金上提高一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及其它相关困难材料,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九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