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后的招生计划由我校通过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办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农林院校对省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不含专升本、艺术批次)加20分投档。外省则根据当地有关政策执行;投档比例按照各省招生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投档严格按照各省相应批次投档政策执行。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专业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按照“专业清”的办法进行录取,同分考生按照各省份相应规定执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有关照顾和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十九条 艺术类本科招生
我校艺术类本科招生,只招收美术类考生,艺术类本科录取规则为:对进档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按照“专业清”的办法进行录取,按照(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第二十条 农林类单列专业
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中兽医学、动植物检疫、动物药学、制药工程、水产养殖学等7个本科专业单列招生,河南省第一志愿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加20分投档,此类专业录取后不允许调整到其他类别专业。
第二十一条软件类招生
软件学院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2年制普通专科培养模式,开设有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3个专业。
第二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类招生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与外方院校签署的合作协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分别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合作举办物流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爱尔兰卡洛理工学院举办会计学和物流管理本科专业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与爱尔兰卡洛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物流管理、会计等5个专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体检要求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学校按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2020年收费标准如下:
1、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文科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