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艺术类“统考+校考”“校考”“统考合格”专业
艺术类考生(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东省舞蹈学专业考生和广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外)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成绩合格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认可统考成绩的省份,按所在省投档原则投档后,按我校录取原则录取。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1)舞蹈表演专业(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大众艺术体操)、舞蹈学专业、表演专业(时尚表演、武术表演)
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如果合成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高考文化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则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合成总分=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3+专业考试实际成绩/ 专业考试总成绩×100×0.7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广东省内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校际联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合成总分满分750分。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合成总分=文化课成绩×60%+校际联考成绩×2.5×40%。
广东省外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调档线的前提下,按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总成绩各占50%合成总分,以合成总分由高到低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按高考文化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高考文化考试实际成绩还相同,则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合成总分=文化考试实际分数/文化考试总分×100×50%+专业考试实际分数/专业考试总分×100×50%。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 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学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广州体育学院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市中心,是华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体育高等学府。学校创建于1956年,占地面积432亩,各类在校生8000余人,在职在编教职工550人。2008年取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成绩。 学校自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5年成为广东省首批体育学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0年获得港澳硕士研究生招生权,2006年获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并与国家体育总局体科所和单项中心联合培养研究生,2007年招收国外硕士留学生,2009年成为广东省新增博士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与美国西密西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广州体育学院地址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68号;邮政编码:5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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