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动漫制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设专业组,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广东以外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省教育厅直属、以工科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与广东开放大学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校积极探索多元办学模式,推行高本衔接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高职专科与开放教育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与普通高校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设有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构建了专本硕博学历提升通道,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设有中山和南海两个校区。主校区坐落于伟人孙中山故里中山市风景如画的五桂山风景区,占地1000余亩。校园青山环抱,绿荫掩映,优雅静谧,是环境优美的绿色学校。学校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同时是广东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办公室挂靠单位。
学校设有人工智能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物联网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标准化学院)、机器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法律与行政学院(健康产业学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应用外国语学院、乡村振兴学院、汽车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等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27万人。
学校秉承“自强立德、经世致用”的校训,坚持“开放、全纳、终身、灵活、便捷”的办学理念、“一体两翼三化”的发展战略和“开放办校、技术立校、创新强校、人才兴校、质量荣校”的发展思路,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构建开放共享的制度体系,实现与行业企业协同发展、职业教育与开放教育协调发展,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建立中高职融通、专本衔接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基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建设高水平高职院校而坚实迈进。
专业建设
学校主动适应广东省“双十”产业集群战略,聚焦珠三角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需求,以行业和职业需求为导向,涵盖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土木建筑、财经商贸、旅游、公共管理与服务、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公安与司法等9个大类,初步形成了以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工科专业为重点,投资与理财、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布局。
师资队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正高职称37人、副高职称128人、博士63人、硕士434人、“双师素质”教师388人。现有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模范教师5人、广东省高校教学名师2人、“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1人、广东省优秀教师19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18人,14名教师被聘为广东省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2名教师入选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和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吸引计划。同时,学校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专家学者、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领军人物,指导和推进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