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比赛地点:
四、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在籍本班级的学生,
五、参赛办法
各班级组队参加。每队可报男4人女2人(多报不限)。另需报领队一名(辅导员)。
六、竞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队数进行淘汰赛。
(二)比赛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预决赛一律采用三局二胜制、11分制。
七、计分和决定名次
1.赢一场积2分,负一场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取团体总分前6名。常规管理加分
2.若积分相同,以积分—净胜场数—净胜局数依次判定,小分决定名次。
八、竞赛规则
1.比赛开始前,双方均需提前10分钟报到。由双方队长到裁判员挑选发球权及商定场地。
2.开赛时间后迟到15分钟的一方作为自动弃权处理。弃权方判负,以0:3计。
3.其他均遵照国际比赛规则
九、其他
1.规则未尽事宜,由年级组解释。
2.为保证比赛的公正,请各参赛队员在比赛前带好学生证,以便上场前仲裁。比赛中,若对对方队员的参赛资格有异义,请立即向仲裁处提出,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