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球员的位置(1)每局开始,先从右区端线后发球,得或失一分后,应换到左区发球。(2)发出的球应从网上越过,落到对角的对方发球区内,或其周围的线上
发球时的规定:发球员在整个发球动作中,不得通过行走或跑动改变原站的位置,两脚只准站在规定位置,不得触及其他区域。
发球失误:未击中球;发出的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球网、中心带和网边白布除外);违反发球站位规定;脚误。
发球无效:发球触网后,仍然落到对方发球区内,接球员未作好接球准备;均应重发球。
交换发球 第一局比赛终了,接球员成为发球员,发球成为接球。以后每局终了。均依次互相交换,直至比赛结束。
网球规则:交换场地
双方应在每盘的第1、3、5等单数局结束后,以及每盘结束双方局数之和为单数时,交换场地。
失分: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着地前,未能还击过网
(2)还击的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3)还击空中球失败
(4)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连击球)
(5)运动员的身体、球拍,在活球期间触及球网
(6)过网击球
(7)抛拍击球
压线球:落在线上的球都算界内球。
网球规则:双打
双打发球次序:每盘第一局开始时,由发球方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对方则同样地在第2局开始时,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第3局由第1局发球方的另一球员发球。第4局由第2局发球方的另一球员发球。以下各局均按此序秩发球。
双打接球次序:先接球的一方,应在第1局开始时,决定何人先接发球,并在这盘单数局,继续先接发球。双方同样应在第2局开始时,决定何人接发球,并在这盘双数局继续先接发球。他们的同伴应在每局中轮流接发球。
双打还击:接发球后,双方应轮流由其中任何一名队员还击。如运动员在其同队队员击球后,再以球拍触球,则判对方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