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设置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共建有药学院(中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临床医学院、中医学院、基础部、思政部、培训部等8个教学院部,开设高职专科专业22个。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药学院 | 中药制药技术、药学经营与管理、中药、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机设备制造与维护 |
护理学院 | 护理、助产 |
医学技术学院 | 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
临床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中医学院 | 中医学 |
特色专业
护理
药学
医学检验技术
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药学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护理、药品生产技术、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中药学
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药学
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护理(老年护理)
国控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预防医学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 | 在校生约30% (一等5%;二等15%,三等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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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6000元,总额不超过24000元 | 无限制 | ||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 | 8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200-4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无限制 |
暖冬慰问 | 300元左右 | 约在校生2% | ||
春节慰问金 | 500-800元 | 约在校生2.5%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 | 20%(一等3%,二等7%,三等10%) | |
新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000元 | 无限制 | ||
先进个人奖 | 200-1000元 | 无限制 | ||
企业奖学金 | 1000-30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按照本地居民最低生活标准; | 约250个岗位/年 | ||
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
学费减免 | 半免:4000元/生/学年;全免:8000元/生/学年 | 约250-300人 | ||
困难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毕业生一次性4000元/人; | 无限制 | ||
在校生一次性2000元/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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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护理、药品生产技术、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中药学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药学、护理、药物制剂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康复治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