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自我学习能力”“语言应用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2年4月29日前,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2年5月11日―12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相关事宜
(一) 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和(皖价行费【1999】240号)”文件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改委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须知
(一)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http://zsb.hfpec.edu.cn/)和合肥幼专招生办微信公众号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监察审计处对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监督,学校举报电话:0551-6252012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551-62520127、62520128 15255187603;分类招生咨询QQ群:71321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