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对象
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技能高考或高职单招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三、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2.我院录取批次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相应批次进行录取。
3. 报考我院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联考相应批次合格成绩,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份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各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考生成绩以投档分数为准,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尊重考生专业意愿,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5. 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
6.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名手续
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报到入学,开学时间和报到入学截止时间以“入学须知”为准。
五、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六、资助措施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贴息,贷款金额可达8000元/年。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 , 如实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并持有关材料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
2、学院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入学。(简章上没有)
3、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年)、学院奖、助学金及社会资助等。
4、学院设立有“贫困生基金”,用于贫困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
5、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可申请减免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