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中药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播音与主持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及资金预算,实行等额评审。每生每学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资金预算,实行等额评审。每生每学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