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包含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和校内资助等,供大家参考:
天津美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5万人,根据天津市教委审定并下达我院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7人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 (一等10%;二等5%; 三等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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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天津市共奖励800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500-3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学院奖学金 | 每年:一等1800元;二等1200元;三等600元 | 31%(一等6%,二等10%,三等15%) | |
荣誉称号奖励金 | 十佳大学生:3000元;自强之星标兵:500元 | 十佳大学生10名; 自强之星标兵:10名 | ||
尚艺创新创业奖学金 | 校级创新奖学金、创业奖学金1200元;尚艺创新标兵、创业标兵1800元 | 尚艺创新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获得者人数分别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每年评选校级创新标兵奖和创业标兵奖各5名。 | ||
社会奖助学金 | 校级、各二级学院设有多种类型社会奖助学金 | 依照捐赠方意愿设立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48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20元 |
约150个岗位 | ||
兼职辅导员补助 | 每月500元 | 学生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的系(部)设兼职辅导员2人,学生数在150人―300人的系(部)设兼职辅导员1人,学生数不足150人的系(部)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兼职辅导员。 | ||
学费减免 | 减免学费的50%或100% | 无限制 | ||
冬季温暖补贴 | 生均200元 | 全体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按照各省市招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和中英合作办学的全国考生均按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注:我校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并进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分数的要求均以原始分为标准,如考生成绩为非原始分则折合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满分为750分。)我校依据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绘画类、设计类、理论类和中英合作办学须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本科)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报考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通过省级“书法学专业”统考(未组织省级书法学专业统考的省、市、自治区除外)。
2.报考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和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只有取得专业复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校(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校专业复试成绩),录取过程中,将按照考生获得合格证的类别进行录取,考生不能同时兼报理论类志愿并参与录取,考生如未填报所获得合格证对应的志愿,则视同放弃合格证对应志愿。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
3.报考绘画类、设计类和书法类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后,各大类按综合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天津市考生单独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综合分保留小数点后3位小数)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绘画类、书法类)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5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设计类)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各大类计划额满为止。
4.报考理论类考生须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合格基础上,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全国排名录取,计划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报考理论类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
5.报考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后,按英语单科成绩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英语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6.我校在专业考试时按照大类进行考试,专业复试合格后要进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的填报,考生必须按照我校时间要求登录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并以此为唯一依据进行专业(方向)志愿分配,如考生未按要求进行填报,则以其专业复试网上确认时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为准。理论类考生须在被大类录取后按照我校时间要求登录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如考生未按要求进行填报,则视为服从专业(方向)调剂。
7.报考普通类(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考生须达到所在省份对应录取批次最低文化控制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8.凡被绘画类、设计类、理论类录取的考生,根据本人在我校指定网址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及该专业(方向)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录取分数按照平行志愿原则从高到低排名进行专业(方向)分配。如遇分数相同,则按录取原则中第3或4条执行。
9.学校对广东省、海南省、青海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等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在间允许的前提下,按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天津市生源中录取,如天津生源不能满足此部分计划数,则从录取未结束的省份替补。
10.各省如有特殊规定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文件为准。
第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为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学生通过学校规定的英语考试方可获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按照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美术学类收费每生每年15000元,设计学类收费每生每年12000元,戏剧与影视学类收费每生每年15000元,艺术理论类收费每生每年100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每生每年39000元,普通类(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收费每生每年5400元。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每生每年800--12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新标准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专业设置和专业考试内容、报考方式详见我校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及相关公告。
第十三条 我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1、天津美术学院南校区
地址:月纬路54号附近
2、天津美术学院北校区
地址:志成道7号
学院于198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截止2009年底,学院有美术学和设计艺术学2个硕士点,2个市级重点学科(美术学和艺术设计学),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市级优秀实验中心。学院占地94亩,校舍建筑面积8.79万平方米,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等各类在校生3600余人。
天津美术学院前身为北洋女师范学堂,1906年由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1959年发展为河北美术学院,成为独立建制的高等美术院校,1980年正式定名为天津美术学院,是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实力雄厚的专业型高等美术院校,为我国独立设置的八所美术学院之一,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校现有天纬路、志成路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9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11万平方米。现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等3个一级学科点,均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及艺术硕士授予权。现有18个本科专业,9个二级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802人,其中本科生3918,研究生873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国家级规划教材3部,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天津市重点学科2个,天津市一流学科建设项目2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1个;天津市品牌专业5个,天津市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专业1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5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6个;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2个,天津市教学名师13人;天津市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27个,天津市精品课程5门;天津市规划教材8部;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艺术创作研究中心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505人,专业教师293人,其中教授64人,副教授97人。现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4人,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天津市特聘教授1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2人,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15人,硕士生导师152人。
学校与世界上17个国家及地区39所高校签署了合作协议,在教学、科研领域达成了多层次的合作构架。同法国、美国、意大利多所美术学院建立了“3+1”和“2+1”模式的联合培养项目以及硕士双学位。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合作举办“3+1双学位”合作办学项目。
学校定期出版《北方美术》《中国书画报》两个专业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