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时遵守投档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为准,第一专业志愿名额录满,在二、三专业志愿安排,以此类推。所报专业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空缺专业录取条件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服从调剂但不符合空缺专业录取条件或不服从调剂者均作退档处理。
优先级别: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7.5+专业课成绩总分),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
我校艺术类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份对应专业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进行录取。
美术学、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投档进我校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投档进我校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5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成绩统考(联考)合格投档进我校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专业调剂
投档进我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满额为止;对已投档考生,不符合我校录取条件且不服从调剂的,给予退档处理。
(四)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四条 其他说明
(一)招收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学生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培训基地就读。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csfx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57号
联系电话:0436-3555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