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
(四)学校2022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为美术类。考生在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者,均可填报我校美术类本、专科专业志愿。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并择优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按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30%;外省美术类本科专业严格执行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和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五)学校执行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综合分数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分数相同,参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经有关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渠道、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公布。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德语专业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统考外语语种为本专业的考生;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统考外语语种。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青岛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2%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4%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三档,一档2200元,二档3300元,三档44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36%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补助金额由校领导审批确定 | 根据校领导实际审批确定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200-48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229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600元/人、1000元/人 | 按照国家资助政策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对应的补助金额。 |
一、 办学历程
青岛工学院前身为2005年建校的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是由中国海洋大学申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的青岛伊力特德泰科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举办的独立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于2011年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青岛工学院。
二、 办学定位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高校,同时举办专科教育;办学性质及类型为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定位为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面向定位为立足青岛,面向全国,重点服务山东和新疆地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目标理念
学校的目标是建设 “学生喜欢、教师热爱、社会认可”的优质民办本科高校;办学理念为“学校以学生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教育为社会服务”; 学校的校训为“胸怀天下,造福人类”,具体诠释为健康快乐,积极向上;宽容豁达,兼济天下;全球思维、国际视野,为自身以外的人和环境释放正能量。
四、治理体系
学校实行政治上党委领导、行政上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注重发挥党委指导、监督、保障作用,强化监事会对学校运行决策的监督并向股东负责,发挥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作用。党委会行使指导、督查、纪检权力,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董事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建设发展过程中的战略、方针、政策。校长领导下的行政团队执行董事会决议,全面行使学校管理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