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设志愿栏招生由武汉体育学院自主确定统测和文化录取标准。
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其成绩构成、志愿填报、录取办法依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职高专段招生
高职高专段包括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艺术高职高专批、体育高职高专批。
高职高专段的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每个志愿内设6个专业栏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可填满全部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也可选择部分填报。
1. 高职高专提前批和普通高职高专批
高职高专提前批包括直招士官、司法等高职高专普通类专业和经同意的其他院校的普通类高职高专专业。高职高专提前批之外的普通类专业,安排在高职高专普通批招生。
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分别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高职高专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普通批按照平行志愿“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投档比例1:1。
2.艺术高职高专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
艺术高职高专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艺术高职高专批按艺术专业招生类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在艺术高职高专批、体育高职高专批中,考生可分别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须参加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素质测试),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体育素质测试成绩)均达到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
艺术高职高专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按照平行志愿“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投档比例1:1。
(三)同分投档排序规则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六、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一)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社会人员可通过全省统一技能高考或单独考试,报考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全省统一技能高考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按照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
(二)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在统一高考前报考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未选择提前报考高职高专院校以及选择提前报考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
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投档录取办法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