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退役大学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者,申请转专业时直接占用所分配转专业名额,转入所报专业,不参与转专业的分值排序。
三、转专业工作时间与程序
(一)制定方案(6月1日-6月10日)
各院(系)按照《办法》规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系)转专业实施方案,确定各专业转出比例与学生数、转入比例与学生数、考核方式及遴选程序,并将转专业实施方案提交教务处。
五年制医学类专业需为退役大学生单独设置转入接收名额,比例不高于该专业公布接收名额的40%。退役大学生申请转专业不受转出名额限制,申请转入四年制专业的名额不限。
对于热门专业(医学类五年制等)的转专业考核与遴选,建议可结合学生高考成绩、第一学年必修课学习成绩、外语统考成绩、专业特长与发展潜质等客观结构化综合考评方式进行。
(二)计划公布(6月11日-6月30日)
教务处作为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院(系)转专业实施方案进行汇总与审核,经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后统一公布。计划公布后,各院(系)进行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条件设置,操作说明见附件2。
(三)学生申请(7月5日-7月8日)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根据各专业的转出、转入条件与计划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3。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一次且只能申报一个专业。
(四)资格审查(7月22日-7月23日)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教务系统进行转出审核,在转出计划范围内提出推荐名单,公示后将拟转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从教务系统导出)及《滨州医学院转专业拟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提交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复审后公布进入考核与遴选程序的学生名单,并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交相关院(系)。
(五)考核与遴选(7月24日-7月26日)
1.转入院(系)按照转专业实施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组织考核和遴选。须根据考核和遴选结果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审核,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后将拟转入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和《滨州医学院转专业拟转入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提交教务处。
2.教务处复审院(系)拟转入学生名单,报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3.公示期内,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向教务处提出复核。
三、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
8月27日-8月28日,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依据《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说明与工作要求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未经批准及办理有关手续前,应在原学院、专业参加学习。已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原专业的课程考核,凡出现考试违纪、作弊、旷考和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取消其转专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