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满分150分)。
(4)身体健康要求:
①体检受限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②报考师范类、旅游管理类、体育类及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身体无残疾;
(5)其他要求
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
第七条收费及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八条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我院以多种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目前,已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奖(助)学金为资助主体,以勤工助学为重要支撑,院级专业奖学金、梅花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等资助为辅助的资助体系。
第九条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考核合格,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28927462 27586101
监督电话:0851-28926269
学院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红花岗区新蒲镇)平安大道中段
第十二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