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第十九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相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学校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80号
邮编:710032
咨询电话:029-61842149;029-61842139;
传真:029-61842150
网址:www.xaepi.edu.cn
邮箱:xaepijob@126.com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根据2020年宁夏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在宁夏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最低录取分为331分,最低录取位次为0名。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西安电力学校,1980年被教育部确立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1994年升格为大专,2007年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08年成为陕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单位。学校承担着国家电网公司、国网陕西公司人才建设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双重职责,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电力类高等职业院校,享有“西北电力黄埔”美誉。
学校总占地404.40亩,教学校舍总建筑面积16.35万平方米,拥有电网运行、电力营销、继电保护、变电检修等153个实训(实验)室,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的100个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权的92个工种技能鉴定资质。
近年来,学校围绕国家政策与国家电网公司发展战略,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电网事业发展为使命,以创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高等职业院校为目标,突出“根植电力,校企交融共育人”的办学特色,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基于工作过程或典型工作任务的课程体系,努力探索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电力人才培养模式。9个专业被评为省级重点专业,4个专业被列入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8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3个教学团队被确定为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先后有6名教师被评为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名教师被评为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1名教师被评为陕西省高等教育师德标兵。学生多次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中澳合作办学技能竞赛等大赛中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