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学校可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可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待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十九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被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九章 报名考试日程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
第二十一条 报名考试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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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9:00―3月26日18:00 |
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填报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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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9:00―17:00 |
1.退役士兵考生登录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管理系统(http://danzhao.yrcti.edu.cn),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页)、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盖章页和照片页)或士官退出现役证(盖章页和照片页)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证明照片,并于考试当天将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考场监考老师(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对未交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者,视为放弃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课考试待遇,文化素质考试记为“0”分;对提交虚假材料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报名资格。 退役士兵考生也可不在我校单招管理系统提交有关退役证明材料,按普通类或中职类考生报考。 2.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登录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管理系统(http://danzhao.yrcti.edu.cn),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照片,并于2022年4月9日9时至17时将本人身份证和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原件一式3份)交予学校审核(现场查验证书原件,留复印件,接收材料地点在学校东门)。对未交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者,视为放弃志愿填报,不予录取;对提交虚假材料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报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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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9:00―17:00 |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各类技能竞赛成绩证书的中职类考生,登录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管理系统(http://danzhao.yrcti.edu.cn),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和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照片页和盖章页)或各类技能竞赛成绩证书照片,并于考试当天将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考场监考老师(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对未提交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者,不予换算分数,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记为“0”分;对提交虚假材料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报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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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前 |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yrcti.edu.cn/)公示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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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9:00―4月8日18:00 |
考生登录我校单招管理系统(http://danzhao.yrcti.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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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15:00―17:00 |
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考场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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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
10:00-11:30 |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参加对象:退役士兵考生、普通类考生。 |
14:00-16:00 |
文化素质考试,参加对象:中职类考生、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普通类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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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参加对象:退役士兵考生、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普通类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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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7:30 |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参加对象: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普通类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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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8:00 |
职业技能测试,参加对象:无职业资格证书或各类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的中职类考生。 |
第二十二条 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在来校递交有关材料的前14天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并须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来校。
2.考生在来校考试的前14天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并须持身份证、单招准考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来校。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精神,经上级批准、备案,学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见附件,住宿费标准拟定:6人间800元/年/生,4人间10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一章 奖助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