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卫生学校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师资力量介绍

发布时间: 2022-11-22 16:34:09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没有特殊性别和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二条 具体录取方式

1.对于新高考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实行专业志愿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

2.对未实行新高考试点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进档考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到相应专业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无专业加试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康复治疗类专业按照大类招生,一学期后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两个专业进行专业分流;

(2)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专业按照大类招生,一学期后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医学营养、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三个专业进行专业分流;

(3)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的办法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法人代表:贾让成。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我校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收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如政府对当年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具体如下:

护理、助产、口腔医学、中药学专业按每生7500元/学年收取;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专业按每生6600元/学年收取;家政服务与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美容美体艺术专业按每生6000元/学年收取;美容美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前两年在我校学习期间按每生18000元/学年收取,第三年在韩国又松信息大学学习期间,由韩国学校按其标准收取。以上学费标准均不含住宿费及代管代收费。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奖、勤、贷、助、补、减”等多种措施联动的资助政策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各类奖学金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助的专业奖学金等,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励覆盖面占学生人数的50%以上。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学业发展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医保补贴、就业补助、勤工助学、校园地助学贷款等相关补助。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学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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