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创建于1953年8月,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医学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中医学校成立于1950年8月,1978年以“山西医学院中医大学班”为名招收中医医疗五年制本科生,挂靠山西医学院,是山学院与山西省中医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个党委、统一管理,均为省编办核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山西省卫生健康委管理。学院占地285.77亩,总建筑面积20.96万余平方米。 从建校至今,始终以“厚德 博学 慎独 远志”为校训,先后培养了以全国首枚“白求恩”奖章获得者、“人民的好医生”赵雪芳和全国中医界首枚“白求恩”奖章获得者、全国道德模范王学诗为代表的各级各类医药卫生人才十万余名,为推动我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学校名称: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原山西职工医学院)
二、学校地址:晋中市高校新区文津街100号 邮 编:030619
三、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层 次:高职(专科)
六、学校代码:50166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王旭 院长
八、录取规则:
(1)面向山西省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和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实行考生自愿报考。
(2)报考我院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高考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原则,首先将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分类,在各专业中按成绩排队,超过专业计划数的考生过滤出来。第一志愿专业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分类,并将第二志愿专业考生在各专业中按基准成绩排队,将超过计划数的考生过滤出来。(注意:只有第一专业未录满的专业,才参加第二专业的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最后,将服从专业调剂且还未确定专业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有缺额的专业中。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对口升学进档考生按所报专业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予调剂专业。
(5)学院不做预留计划,不设立分数级差。
(6)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余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省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8)外语语种:我院提供英语、日语和德语等外语教育,语种不限。
(9)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毕业证书: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毕业证书。
十、奖励及助学措施:
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奖学金(3000元/生/年);学院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立特困生补助、国家助学贷款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