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坐落于风光绮丽、人文昌炽的滨海古城漳州,前身是创办于1934年的福音医院护士学校,1985年更名为漳州卫生学校,200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升格为漳州医学护理职业学院,2007年正式更名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学院坚持“12345”办学思路,以立德树人为中心,以服务教师发展、服务学生成长为2个出发点,抓住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3个机制,加强干部、教师、学工、学生4支队伍建设,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水平、科学研究水平、文化传承能力、创新创业能力5个提升。坚持“3333”办学定位,立足漳州、服务福建、面向全国,为医药、卫生、健康3个产业提供技术与人才支撑,形成以专科学历教育为主、成人教育和社会培训为辅的3个办学类型,培养理论够用、技能熟练、文化浸心的3维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实现教学基础雄厚、办学特色鲜明、文化传承有效的3个发展目标。
2022年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福建省普通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成绩排序: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应先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其他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执行各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按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实行投档录取。我院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设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的省份,若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调剂到该专业组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未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原则如下:按考生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4.定向招生专业(定向基层医疗机构)。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区)所属设区市或平潭综合试验区且在该定向招生地报名并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跨县(市、区)填报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在录取后须与定向招生地所属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到我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5.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各省规定的同分处理原则进行排序。
6.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22年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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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医疗器械类(专) | 药物制剂技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药品经营与管理 中药生产与加工 生物制药技术 |
临床医学类(专) | 口腔医学 临床医学 |
护理类(专) | 护理 助产 |
药学类(专) | 药学 |
中医药类(专) | 中药学 |
医学技术类(专) | 口腔医学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技术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