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592
第五条 学院地址:
白云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02号;邮政编码:510450
天河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渔沙坦西坑大街1号;邮政编码:510520
从化校区: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大江路18号;邮政编码:510925
越秀校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04号;邮政编码:510180